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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应采用分系统、分阶段、多层次和先分散后集中的验收方式,整个系统验收按施工和调试运行阶段分成单体设备验收,子系统功能验收,系统联动(集成)验收,第三方测试验收和系统竣工交付验收五个层次的验收方式。
每个阶段验收工作的内容如下:
1、单体设备验收
系统单体设备验收是指安装前的检验测试及设备安装到位、通电试验后,通常以现场安装设备为主。单体设备验收是进行系统调试的必要条件,同时也可以对设备按质量、性能指标、产地证明、实际数量等及时核对清点,单体设备验收可由监理组织业主、安装单位、系统总包、设备供应商等共同参加。验收报告应包括供货合同、随机资料、进口设备产地证明、报关单(商检证明)、设备安装施工平面图和工艺图,安装设备名称、型号规格、数量、测试数据等。
2、子系统功能验收
子系统功能验收是指对调试合格的子系统及时实施功能性验收,以便系统及早投入试运行,可由监理组织业主、安装单位、系统总包、物业管理部门等共同参加验收,验收报告应包括系统功能说明(技术方案)、工程承包合同、系统调试(验收)大纲、系统调试(验收)记录、系统操作手册(说明书)等。子系统功能验收是子系统可以进入试运行的必要条件,系统总包还应及时组织对物业人员做相应的技术培训。
3、系统联动(集成)验收
系统联动(集成)验收是一种对系统的功能性验收,与子系统功能验收的区别在于:系统联动(集成)验收对象是各子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的系统间联动功能,或者说是各子系统集成功能。验收可由监理组织业主、系统总包、物业管理部门等共同参加。
注意:以上四层验收若发现质量问题,应填写不符合项质量报告单,并立即整改,纠正不符合项,经复检合格后,参与验收者在验收报告上签章归档,以备资料整编交工。
4、第三方测试验收
智能控制系统通过系统功能和联动(集成)验收,并经过一定时间讽廷仃肩,应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。但因目前尚无统一的部门来完成整个系统的验收,必须由行业监管部门组织验收,如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综合布线系统验收、智能照明系统的验收、业主方、专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验收等。
在子系统功能验收、系统联动(集成)验收、第三方测试验收之前,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应进行预验收,检查技术资料和工程质量, 以便尽早发现问题,采取纠正措施,并做预验收记录。
5、系统竣工交付业主验收
为业主展示项目效果,并针对各系统做出说明,如出现某些地方和业主预期不符,需要予以记录并抓紧时间进行调整,直到业主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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